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始于1999年,近十年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廉租住房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8年底全国还有74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亟需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及财政部下发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文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预决算审核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编制工作。同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为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切实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对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经过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公示和审核确认无误。二是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要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住房状况等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复核,适时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三是对于已经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原采取租赁补贴方式保障的,要立即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原采取实物配租方式保障的,应当收回配租的廉租住房,无法收回的要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廉租住房租金。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定安排使用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种背景下,结合国家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西安连通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适时推出了《e祺廉租住房管理信息软件》,通过该系统主管部门可以全面掌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情况,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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