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实施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规定乡镇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得饮酒。实施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一个月以来,共节约开支6万余元。
据延安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当地有些乡镇干部中午吃饭时饮酒,一顿饭因此要吃两三个小时,而且经常有干部由于喝醉影响到正常工作。为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培养干部节约、廉洁的作风,延安市纪委在三月中旬制定了《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规定》,全面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确需用餐的,一律在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就餐。接待用餐一律不得上酒,单人单餐最高20元。同时,要求建立公务接待“廉政灶”登记制度,实行一事一结和定期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乡镇,一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的接待方以及被接待方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近日,延安市纪委深入乡镇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确保这一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目前,全市已有156个乡镇建立了“廉政灶”,运行一个月来接待各级领导干部300余次2000多人,共节约开支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