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政府非税收入? 政府非税收人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有哪些? 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人管理范围。 3.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什么重要意义? 政府非税收人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 4.
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其具体职责有哪些?
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资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监督检查及其他工作。 5.
政府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是什么关系? 从概念上讲,政府非税收入概念是预算外资金概念的升华,是预算外资金的演变和发展。从性质上讲,二者都是政府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但有明显区别。首先,两者是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的收入形式。政府非税收入是按照收入形式对政府收入进行分类的,预算外资金则是按照资金管理方式对政府收人进行分类的,单指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次政府非税收入涵盖预算外收入,比预算外收入范围广。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是预算外资金
,并有相当一部分已纳入预算内管理。今后,随着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将分期分批全部纳人预算管理。 6.
非税收入与税收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
征收主体不同。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固定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而非税收入是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由财政部门负责收取或委托部门单位代收。 (2)
使用方向不同。税收主要是政府为满足社会纯公共需要,筹集一般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资金而设立的。非税收人是政府在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为了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和服务而设立的。 (3)
形式特征不同。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征。非税收入的征收也具有强制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愿和有偿;其有偿性决定了收费收入主要用于为缴费人提供特定公共产品和服务;
同时非税收入一般都明确征收期限,且征收标准与提供的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直接相关,适时调整。 (4)
立法层次不同。税收一般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批准设立政府非税收入审批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 (5)
资金管理方式不同。税收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体。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 7.
政府非税收入具有哪些特征? 政府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多样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征。 (1)
灵活性。表现为形式多样性和时间、标准的灵活。政府非税收入既可以按照受益原则采取收费形式收取,又可以以特定项目筹集资金而采取各种基金形式收取等。政府非税收入是为政府某一特定活动的需要,而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过渡性措施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时期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 (2)
不稳定性。由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对特定的行为和其他特定管理对象征收,一旦该行为或该对象消失或剧减,某项政府非税收入也会随之消失或剧减。 (3)
非普遍性。政府非税收入总是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在一起,有特定的管理对象和收取对象。但不具有普遍性,未发生受管制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这一管理和征收范围之外。 (4)
多样性。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有很多种,而且每年都有变化,为征收和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5)
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政府非税收人的使用往往与其收入来源联系在一起。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常应用于补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成本;国有资产与资源收益原则上应用于固有资产的运营和国有资源的开发等。 8.
预算外资金所有权是于哪-年收归政府的,依据是什么?
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于1996年收归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文件。 9.
政府非税收入分类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1)上缴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 (2) 政府性基金(附加)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 (3) 一般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10. 简述政府非税收入如何实行分类规范管理?
一是从严审批管理收费基金,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 二是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流失; 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四是加强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五是规范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11.
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哪几类? 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2.
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什么性质的收入? 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收人属政府非税收人。 13.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邮些?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1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哪些?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人;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人;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人。 15.2007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改革中主要推行什么制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推行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 1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归谁所有? 如何管理? 属于各级政府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全部上缴国库,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7.
什么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如何管理?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这部分收入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目前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有关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一安排。 18.
什么是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人,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和以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人。 19.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它们之间有何内在联系?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主要内容有: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检查。征收管理是首要环节;资金管理是核心所在;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监督检查是有力保障。 20.
非税收入收缴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以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为源头,以代收银行为桥梁,以财政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综合管理为核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构架"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执收执罚单位收缴的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非税收人缴入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根据执收执罚单位的支出需求,统一核定其支出预算。目前,我省政府非税收入规定全面启用“山东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财政,通过对收费项目科学的编码管理,大大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21.
目前我省政府非税收入主要采取哪两种收缴方式? "罚缴分离"
和"收缴分离"。罚没收人收缴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其他非税收人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收缴分离"的关键是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财政专户,各执收(执罚)单位征收政府非税收人时开具缴
(罚)款通知书和财政票据,缴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直接到代收银行缴费。 22.
政府非税收入代收单位可以设置收入过渡账户吗? 政府非税收人代收单位原则上不设立收入过渡户,因工作特殊需要设立收人过渡户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汇缴账户实行零余额管理。 23.
日常工作中政府非税收入误收、多收后如何处理? 经依法确认属于误收、多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应给予办理退付。具体由执收单位提出退款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退还给缴款义务人。 24.
什么是收支两条线? "收支两条线"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非税收人管理的一种模式即非税收人执收单位取得的收入不能直接办理支出,收入要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纳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并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安排支出预算和批复支出计划,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拨付资金。 25.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确定,应有利于社会管理和事业发展,与相关单位和公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26.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如何审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没有立项权。 27.
哪些情形下计划(价格)、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申请不予以受理? (1) 申请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 (2)
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理由不充分或明显不合理的; (3) 提供虚假材料的; (4) 超出价格、财政部门审批权限的。 28.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申请不予以受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对不予受理的申请 , 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29.
有的单位认为本单位所取得的收费和罚款应有一定的支配权。这种认识对吗? 这个认识是不正确的。单位不管是收费还是罚款,都是凭借政府赋予的权力或者履行政府的职责,向社会收取的。单位的工作实际上是代行政府职能,就是政府的具体行为。由此取得的一切收费和罚款都是政府的非税收入。非税收入的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 30.
计划 (价格) 、财政部门在受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申请后, 需要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的,
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应在9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31.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内容主要有哪些? 内容主要包括: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量)单位和标准、收费频次、执行期限等。 32.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时间限制吗? 有。在公布收费标准时应同时规定执行期限。执行期满后,收费单位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重新申报;计划(价格)、财政部门根据执行情况和规定重新制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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